檢索結果:共2筆資料 檢索策略: "public safety".ekeyword (精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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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於109年發生變更使用施工階段之建築物,因發生火災以致人命傷亡,臺北市積極檢討防火管理相關法令及管理制度,並提出改革,除了《消防法》規定外,要求臺北市辦理變更使用施工之場所,亦應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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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自民國92年8月19日起,建築物防火避難綜合檢討評定制度明訂於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3條之4,規定建築物高度達25層或90公尺以上之高層建築物(僅供建築物用途類組H-2組使用者,不受此限)、供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