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結果:共1筆資料 檢索策略: cdept.raw="建築系" and ckeyword.raw="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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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自民國92年8月19日起,建築物防火避難綜合檢討評定制度明訂於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3條之4,規定建築物高度達25層或90公尺以上之高層建築物(僅供建築物用途類組H-2組使用者,不受此限)、供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