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結果:共2筆資料 檢索策略: "functional claim".ekeyword (精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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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係自美國導入手段功能用語,解釋方法雖然係自西元2004年7月起首先明文規定於專利法施行細則當中,撰寫語法卻遲至西元2013年1月始從我國專利審查基準之電腦軟體相關發明章節移至可適用於所有技術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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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美國專利法制上對於手段功能用語之辨識原則以及明確性要件並輔以司法案例,研究手段功能用語於美國專利審查程序手冊規定之演進,並討論我國引進美國手段功能用語規定之歷程,比較美國及我國對於手段功能用…